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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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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12 10:42:38 新闻类别:党群建设 点击次数:1415 |
各县(市)区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新城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驻徐各部省属单位党委,市委各督导组:
《全市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徐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8月26日
全市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
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坚持先学先改、边查边改,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明显成效。当前,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已整体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断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
1、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的“7+4+10”专项整治任务。按照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七项专项整治任务,坚决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严肃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严肃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严肃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奢华浪费建设、“裸官”问题、干部“走读”、“吃空饷”、收“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纳入整改范围,进行全面清理。
2、认真落实省委“八大专项治理行动”部署。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八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开展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职数配备和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减轻村(社区)负担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行动。
二、结合徐州实际重点落实十项专项整治任务
1、深化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持续抓好领导干部“三急”心态、特权作风的专项治理。把“官德”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着力解决各级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存在的“三急”心态、特权作风、“训场”文化、“老好人”作派等有悖“官德”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引领全市领导干部去官气、接地气、做公仆,不断增强对党的事业的忠诚之心、对群众的敬畏之心、对组织的感恩之心、对自己的平民之心、对同志的宽厚之心。与此同时,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从政能力提升工程,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操作执行、创新发展、群众工作和继续学习“五种能力”。
(牵头领导:杨时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整改期限:9月底见效)
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的专项治理。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实行目录之外无审批。全面梳理政府职权,建立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年底前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投资审批“负面清单”,清单之外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理专项资金,建立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逐步从事前申请转变为事中、事后奖励,减少、退出竞争性领域的无偿支持政策。减少收费项目,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目录之外无收费。同时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快完成审批流程再造。
(牵头领导:王昊,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财政局等,整改期限:9月底见效)
3、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央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精神,以村和社区为重点,努力提高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配齐配强班子,对党组织书记空缺、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村和社区,要限期配备到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选派“第一书记”。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重点抓好“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构,完善社区“两委”议事协调机制。解决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
(牵头领导:杨时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农工办、市民政局,整改期限:9月底见效)
4、深化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抓好“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的专项治理。继续扎实开展“群众点题我整改”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为重点,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抓手,突出提质提效,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正风肃纪,查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服务群众和执法监管中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重收费、轻监管,有好处抢着监管、没好处不监管;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问题。
(牵头领导:李荣启,责任单位:市作风办、市级机关工委等,整改期限:9月底见效)
5、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抓好生态环境的专项治理。大力实施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路更畅、城更靓“五大行动计划”,积极推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指标细化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实时公开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文本、全过程公开。完善园林绿化执法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和专业化建设机制,成立生态文明研究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加强环保应急队伍建设,增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探索推动生态环保案件专业化审理。积极推进生态管理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管理。
(牵头领导:王昊、漆冠山、冯兴振,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整改期限:9月底见效)
6、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抓好信访积案的专项治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全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不落实而产生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因处置不到位而产生个人极端事件、因工作不得力而产生社会炒作和负面舆情。认真梳理信访积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案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化解要求,确保办理质量。对案情复杂、化解难度大的信访积案,上提一级办理;对重大疑难信访积案,提请同级党委政府督查机构统筹督办。
(牵头领导:夏文达,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整改期限:9月底见效)
7、加大超编制超职数整治力度,抓好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的专项治理。建立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专项治理协调机制,组织部门负责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及党群系统干部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到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手续、在企业兼职(任职)人员的清理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人员编制和核定领导职数的认定;财政部门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办理虚报冒领空饷的缴库手续,指导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人社部门负责超编制进人、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政府部门(单位)干部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到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手续、政府部门(单位)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的职数核定和超职数配备的清理工作。突出抓好“吃空饷”专项治理,按照徐委办〔2014〕88号文件要求,对9类15种对象逐一落实清理措施。
(牵头领导:王昊,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市财政局,整改期限:9月底见效)
8、恪守“九个一律”规定,抓好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的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九个一律”的规定,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治理公款大吃大喝问题方面,严肃查处用公款相互宴请,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公款吃喝,以及在高档酒店、“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等违规违纪行为;在治理违规公务接待方面,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等违规违纪问题;在治理公款送礼方面,严肃查处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等违规违纪问题。
(牵头领导:陈志扬,责任单位:市纪委,整改期限:9月底见效)
9、推动基层工作转型,抓好减轻村(社区)负担的专项治理。全面清理市、县机关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公共事务,由各县(市)区统一编制村(社区)承担公共事务目录,凡不属于村(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律取消、工作相近的一律合并、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下放,切实整改基层牌子多、台账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建立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通过整合网络工作平台、科学设计考核方式方法、推行扁平化网络化管理、清理规范台账奖牌挂牌等措施,严防边清理边反弹,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牵头领导:王安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编办、市法制办等,整改期限:9月底见效)
10、提高为民办实事工程实效,抓好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专项治理。对各级为民办实事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梳理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物资到位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坚决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侵占挪用惠民惠农物资资金和征地补偿款等行为。全面清查村级集体资产,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和处置中营私舞弊、获取私利等行为。严禁在征地拆迁、廉租房分配、低保办理、救灾资金发放、扶贫慰问等方面优亲厚友、厚己薄人。
(牵头领导:李荣启,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整改期限:9月底见效)
三、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准、狠、韧”的劲头,动真碰硬、集中攻坚,采取务实具体的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一抓到底、见到实效。
1、坚持“项目化”抓整治。把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要求落实到专项整治中,对全市十项专项整治任务,由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各参加活动单位主动认领任务,细化推进措施,做到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在此基础上,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单位可再自行确定1—2项专项整治任务,各县(市)区可再自行确定2—3项专项整治任务,坚决防止只做表面文章、不抓具体落实,只重项目数量、不论实际成效。对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实行责任制管理,与人对应、与事对应,与具体部门单位对应,防止“空对空”;实行销号式管理,正在整治的严格标准、一改到位,整治迟缓的查明原因、加大力度,尚未整治的明确时限,抓紧整改。
2、坚持“聚合力”抓整治。上下联动抓整治,围绕全市十项专项整治任务建立市、县、镇三级联动机制,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县(市)区、镇(街道)要逐级梳理分析,明确任务责任,以上带下、以下促上,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左右互动抓整治,统筹各相关部门单位力量,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相互配合、合力攻坚。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认领和帮助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指导推动本行业本系统整治工作逐级向下延伸。前后衔接抓整治,对近年来在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从政道德教育、特别是对“群众点题我整改”等活动中已经整治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初步落实的抓巩固,尚未落实的抓推进,持续用劲、步步为营。
3、坚持“真开门”抓整治。把“真开门、开大门、开好门”的要求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充分体现在专项整治的全过程。采取情况通报、新闻发布、媒体公示等形式,公开整治项目、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接受群众监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整治项目,制定方案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整治进展要定期向群众通报。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就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各参加活动单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要写进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并通过政务热线、行风监督、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电视问政等方式,接受群众评判,群众认可度不高的要返工补课。
4、坚持“零容忍”抓整治。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推进专项整治,真正做到正风肃纪到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通过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把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按照党章和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顶风违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单位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个人,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的领导和督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专项整治作为活动第三环节的重要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推进上加大力度,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主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围绕全市十项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牵头协调解决整治中的难点问题,一项一项盯紧抓实,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地,决不能搞成“半拉子工程”。
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重点问题随时调度,难点问题集中会诊,整治情况定期通报。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通报和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形成倒逼机制,充分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督导组要把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对整治方案要严格把关,对落实情况要跟踪督导。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的,要约谈“一把手”;对避重就轻、不敢碰硬绕弯子的,要严肃指出、促其改正;对因涉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利益问题整治工作推不动的,要督促上级党组织专题研究,责令限期整改;对在整治过程中华而不实、大而化之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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